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天植宾馆外墙拆除、维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3-10-09 09:00 来源: 本站 访问量: 2,607 views 字号: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天植宾馆外墙拆除、维修工程于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在海拉尔金融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开标。

一、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投标函、商务及技术标进行认真比较和评审,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投标人对招投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现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满洲里麻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335332.15

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门涛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内蒙古铭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韩金财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呼伦贝尔市思源创意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334857.93

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潘跃武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二、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网站和中国招标网进行(登录www.bidchance.com或www.zhaobiao.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天植宾馆外墙拆除、维修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名称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凯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天植宾馆外墙拆除、维修工程施工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海拉尔金融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中标人

满洲里麻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格(元)

335332.15

工期(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门涛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响应

其他说明

招标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凯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腾阳华瑞园西区11号121门市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547091678

电话:1394808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