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联合发布了第十一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及“30强提名企业”名单。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等30家文化企业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等20家主营收入、净资产、净利润近三年稳定增长或有重大改革创新举措的企业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
据悉,这一国家级评选是根据文化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主营业务收入、文化类项目投资额以及年度获得全国性奖项的数量综合排序得出的,是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企业规模实力的重要品牌,入选企业构成了“中国文化企业第一方阵”。
此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是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理念的肯定,是对集团立足市场,深化改革发展战略的认可。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将以此为新起点,坚持企业发展、员工幸福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各项产业取得跨越式发展,为自治区文化产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宣传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