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内蒙古新华书店,1947年成立于乌兰浩特。1998年完成了公司制改造,成立了内蒙古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对新华书店和外文书店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在上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化产业“第一股”,实现了自治区企业A股上市近十年零的突破。
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坚决守牢宣传思想文化主阵地。多年来,集团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深耕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等核心业务,严守出版发行法律法规,弘扬正版、诚信经营;作为党的创新理论传播主渠道,集团高质量做好政治读物发行工作,忠实履行“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政治承诺,全力保障国家统编教材发行安全有序,持续扎实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引领自治区全民阅读风尚;大力推进“草原书屋”“鸿雁图书悦读”计划、“阅旧知新 图书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常态化开展送书下乡等公益文化服务,持续做强“万家支部结新华”党建共建品牌,精心打造“书香伴你过大年”“阅见内蒙古”“北疆书展”等全民阅读品牌,丰富优质公共文化供给,夯实文化强区建设根基。集团坚持市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延伸文化产业链条,布局教育装备、新零售、文创产品开发、互联网+等多元业态,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集团高质量发展成果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全国文明单位、自治区文化企业10强等,旗下多家企业荣获全国及自治区、行业内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中国最美书店等多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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